中新经纬8月2日电 据海南省商务厅2日消息,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工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鼓励淘汰老旧汽车综合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足淘汰老旧汽车奖励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申领8000元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
根据通知,资金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在海南省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报废其名下在还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购新能源汽车为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二)新购新能源汽车必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三)新车购买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初次登记上牌时间在2023年1月16日(含)前,且早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的开具时间,按照购买新车–登记上牌–报废老旧汽车–开具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奖励申报的顺序办理,所有申报手续在2023年1月31日(含)之前完成;
(四)报废的汽车须是其名下在我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且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登记在其名下的各类汽车);
(五)申请人在海南省名下登记车辆应当符合《海南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奖励标准为:满足淘汰老旧汽车奖励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申领8000元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8000元的奖励。
通知明确,符合奖励申报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自愿申报,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含)止,原则上不受理超过申报时间的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如下:
(一)个人用户: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南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菜单栏点击访问“奖补申请”进入小程序申报界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省内具有资质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省内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非个人用户: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南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菜单栏点击访问“奖补申请”进入小程序申报界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省内具有资质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省内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
奖励申报审核及拨付方面,根据通知,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申领审核流程按照“奖励申请―系统初审―人工审核―结果公示―奖金发放”的方式。
(一)奖励申请。自奖励申请通知发布且奖励申请入口开放后,用户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公众号,从“奖补申请”菜单项进入奖励申报小程序;
(二)系统初审。用户按要求注册登记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申请等待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表示用户通过初审;
(三)人工审核。系统初审判断达到淘汰老旧汽车奖励标准后须经人工进行二次审核确认;
(四)结果公示。省商务厅对审核确认后的奖励结果在海南省商务厅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奖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省商务厅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鼓励淘汰老旧汽车奖励资金拨付至符合奖励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
(责任编辑:冀文超 )